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2023-05-06 17:33作者: 点击数:

2023年金沙集团186cc成色博士研究生复试第(1)号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36 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2023年福州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总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现公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指标26个,其中学术型博士19个(含推免生直博1个),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7个,其中非全日制2个。

二、复试比例及对象

(一)复试比例

“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博连读生均须参加我院的复试考核,我院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若有专业合格生源人数无法满足差额复试所需人数,我院先复试现有考生;复试结束后,若个别专业有缺额,将开展调剂,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对象

1.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学院审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2.获得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生

进入复试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详见后续公告。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地点为福州大学旗山校区金沙集团186cc成色。情况特殊需线上参加复试的,必须经过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并报学校审批。

(二)复试时间为2023511日。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 英语能力(听力、口语)的测试(分值20分):考生通过英语自我介绍来表达英语口语及专业英语能力(时间约3分钟),复试时通过考官与考生之间的英语交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及专业英语能力(时间约2分钟)。

2. 专业知识(分值40分)和综合能力(分值40分)的测试(含心理测试):考生对本人的科研特长、科研成果、科研计划和科研设想等进行汇报,汇报形式可结合自身情况做出选择,建议优先选用PPT进行汇报(时间约10分钟)。考官拟根据考生的汇报内容结合专业知识和科学问题等进行提问,考生依次进行回答(时间约15分钟)。

(二)成绩计算办法

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办事公正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3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该生复试的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五、考生资格审查

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往届生无需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无需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审查补充材料(详见以下清单要求)于2023510日上午9点开始到金沙集团186cc成色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补充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博士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

3.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手写签名的“非全日制考生承诺书”(附件3,仅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需要此项);

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按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文件、《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补充规定》和《金沙集团186cc成色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原则》(福大土木政〔20228号)的精神,分配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指标,结合各导师的年度招生数,导师招生名额内复试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如学院仍有指标余额,则再按导师招生名额内复试总成绩排名第二的考生依次录取,直至名额录满为止,同一优先级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候补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3.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考生);

5.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考生);

6.未通过国家录检;

7.提供虚假信息。

七、更改报考导师

考生申请更改报考导师时,只能选择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具有当年度招生资格的导师。同时,转入导师应有足够的招生指标,以免因转入考生的因素,影响该导师原报考考生的录取。转入导师为国家级人才(以校人事处认定为准)或有在研的国家级重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导师优先。

申请流程为:考生向我院提出申请,并于202259日上午900填写并提交《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附件6,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表上签字同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

八、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或福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体检报告请通过EMS或顺丰邮寄到指定地址。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金沙集团186cc成色212A ,收件人:张老师,邮编:350108,电话:0591-22865355

九、人事档案及定向协议书

我校学术型博士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20236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或出具相关证明;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与我校签署《福州大学202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5),并于202369日前提交至我院。

人事档案以机要或中国邮政EMS的方式寄送到以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金沙集团186cc成色 学工办

邮编:350108,电话:0591-22865373,收件人:李老师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二)到校指南。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详细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考生可乘坐飞机、地铁、公交等多种方式至我校,若乘飞机至福州长乐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至大学城;若乘动车至福州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福州大学站;若乘公交车,41路、48路、55路、95路、96路、168路等多条公交车站途经我校。

(三)考生入校方式:考生进校应凭身份证 + 2023年复试名单网页截图”入校。

(四)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一、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一)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700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91-22865355 邮箱:1036814227@qq.com,地址:金沙集团186cc成色南楼212A办公室

(二)申诉渠道:工作日830-1700

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591-22860234 邮箱:fdtmjj@163.com,地址:金沙集团186cc成色南楼3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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